资阳区法院网讯 11月3日,我院在汽车路街道办事处贺家桥社区调结一起旧城改造“钉子户”案件,从而取消了原定于11月4日的强制拆迁行动,化解了僵持已久的官民矛盾,有力地支持了我区的旧城改造工作,也维护了被执行人的权益,受到了区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
申请执行人益阳市资阳区建设局与被执行人杨国强、杨国其房屋拆迁申请强制执行一案,我院受理后,行政庭干警先后十余次上门做工作,但收效甚微,杨国强、杨国其兄弟仍宣称自己是下岗工人,补偿费用太低,如达不到他们的要求,他们将要么制造燃烧爆炸事件,要么要喝农药自杀。在此情况下,法院于10月20日发出公告,限令被执行人杨国强、杨国其在10月30日前自动拆除,但公告期满杨国强、杨国其仍不愿自动拆除。我院在再次大量说服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制定了11月4日强制拆除行动方案。行动前一天,院党组再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做最后一次调解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阳则民亲自参与调解,调解工作从当天上午一直做到下午五点,在反复的法律解释与劝导下,经过干警们的辛勤努力,直到最后一刻,杨国强、杨国其终于放弃了过高的赔偿要求,达成了自动拆除协议。至此,一场尖锐的争议化为和谐,我院又圆满地调结了一起非诉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