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请还人们一个安全的走路空间”
作者:谭赞霞  发布时间:2010-01-14 15:31:12 打印 字号: | |
  “江苏富二代醉驾保时捷撞死行人获刑二年”,醒目的头条再次吸引了我的眼球,从孙伟铭案到南京酒后驾车事件、佛山醉驾案……一幕幕血腥场面、一声声悲凉哭泣,心痛,心酸……为何酒后驾车肇事事件频频发生?

  在人们的谈话中流行了一句这样的话:酒后驾车交通肇事案件在09年集体“爆发”,从而“助”其成为法治焦点。是案件本身的特点或恶性程度发生了什么变化,还是媒体的关注和群众更加注重生命安全的思想观念的转变让人们这么关注这些事件的发生。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有车族越来越多,大街小巷,职员老板,而中国的酒文化文化博大精深,无酒不成宴,以醉为境界。要想根治酒后驾车,那可不是一下子就能奏效的事。从各种数据我们可以看到,现在酒后驾车的高学历者、高驾龄者居多,可见,文化程度与守法自觉性、安全意识并不成正比,而且驾驶技术熟练后,驾驶员过于相信自己,容易忽视驾驶。这种环境、这种心理,使事故发生得理所当然,又怎么会减少呢?

  频繁事故的背后,最高人民法院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作出解释,对酒后驾车是过失还是放任的故意做了区分,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制度开始慢慢完善,也开始了严格的查处、测试,这样,从制度层面上给了酒后驾车者一定的心理压力,然而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些人仍然存在侥幸心理,拿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着玩笑,觉得喝一点点酒没有关系,当事故发生了,一包烟,一顿饭,一个人情解决问题。

  回头看看那些触目惊心的画面,我们向酒后驾车者呼吁:“请还人们一个安全的走路空间”。喝酒是一种自由,但喝酒如果威胁到别人的安全,需要有人付出生命,那这种自由就必须受到制止。任何权力都不能用来徇私舞弊。我们盼望目前对酒后驾车的高压态势能保持长久,我们更盼望每个人都能够对自己的控制能力不要太自信。
来源:资阳区法院
责任编辑:谭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