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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国家“十二五”期间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发展规划研究建议
作者:资阳法院 王明  发布时间:2011-03-21 15:29:36 打印 字号: | |

法院行政管理的任务是为审判工作的有效运行提供服务,为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提供保障。回顾“十一五”,我院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两庭”建设共计投入2900万元,物资装备建设共计投入150万元,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这是上级法院和同级党委加强领导、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结果,是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

一、当前基层法院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机关职能交叉。当前基层法院的行政机构的设置,基本上沿用了计划经济年代的模式,没有体现出基层法院自身的职能特点。在人员配备上,基本上是处于"官多兵少"状态,有些工作不得不靠临时工作人员完成;在管理层次上,一项工作从院决策机构到落实到具体人,一般要经过三至五个层次,效率低下;在职能上,行政管理部门内部之间,与审判部门之间不少地方存在职能交叉,职能模糊现象;在工作任务的分配上,不少单位存在"以人定事"现象,谁能干就让谁干,不管机构职能,不管任务轻重缓急,造成工作能力强的人累死,干不了事的人闲死,严重地影响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相关专业人才奇缺。司法行政工作需要一批擅长财务、基建、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但不少法院长期以来上述岗位均由法律专业或其他人员进行轮岗或顶岗,有的法院甚至找不出一名专业人员。同时法院分管领导由于法官职务的特殊性,也缺乏相关的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导致管理工作乏力。

3、行政管理制度不配套。行政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和完善一套规章制度。从目前基层法院落实情况看,尽管大都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还很不全、不细,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在运行过程中抓得不严、抓得不死、落实乏力,有了问题是临时搭班子、抽人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工作没有秩序,考核没有标准,奖惩不能到位,使行政管理处于一种紊乱状态。

二、“十二五”加强基层法院行政管理工作的建议

“十二五”期间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深化对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规律、作用等的认识,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动力和战略基点,为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和优良的服务。

1、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当前,人民法院的行政管理工作相对于其他工作来说还是薄弱环节,并且发展很不平衡,其首要原因是管理观念落后。树立现代管理理念,是加强法院行政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树立现代管理理念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一要树立重视管理、强化管理的理念。通过推进管理改革强化管理,以强化管理为切入点深化法院改革和巩固改革成果。二要树立德治、法治并重的理念,把法院管理与法院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一方面实行严格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和改革思想政治工作,用先进的文化道德塑造干警,培养其高尚的职业道德操守,形成优良的法院文化氛围,使法院的每一名干警都处在良好文化氛围的熏陶、感染、约束之下,从而实现自律与他律的交融。三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在管理中注意研究人的内在需求和行为规律,通过管理调动起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聪明才智,并自觉自愿地为实现管理者设定的目标而努力。四要树立科学管理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好领导工作与行政管理工作的关系,提高领导水平,增强驾驭全局、宏观决策的能力,注重学习和掌握司法管理科学,掌握法院行政管理工作的规律,讲究管理的方式方法,用科学管理保证领导决策的落实。

2、实现办公管理的科学化。1)规范化。办公管理的规范化,就是要求行政工作按制定的原则、标准去实施。实现办公管理的规范化。一是会议安排规范化。所谓会议安排的规范化,是对会议的时间、议题、出席者及审批手续制定出一定的规范。在时间安排上,对一些经常性的会议,可以把时间固定下来,以利用领导事先安排工作并做好准备。在会议议题和出席者方面,要对一些经常性的例会的会议议题和出席者作出明确规定,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在会议安排的审批上也要有一定的规范,凡提交领导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由本单位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把关。二是接待工作规范化。要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来访目的,明确接待规格,制定接待工作规范,如接待方案等。对于由哪个上级领导者或部门出面接待,接待标准如何,都要规定下来,以便按章接待。(2)程序化。办公管理的程序化,就是把日常行政工作分解成若干步骤并固定下来,以后办事就按规定的步骤去做。制定工作程序时注意按工作的先后顺序,把每一个步骤的做法、要求都要规定清楚。这样,既可避免凭经验办事,在忙乱中出错;对于新从事行政工作的同志来说,又可按部就班,不至于因经验不足而缩手缩脚、无所适从。(3)制度化。一是岗位责任制,通过制定岗位责任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都必须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二是接待制度,必须建立接待工作制度,对接待的礼仪、规格、费用标准等作出明文规定,并严格执行。

3、高度重视司法行政管理,逐年提高司法行政经费投入。十一五期间,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审判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相比,做好司法行政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如为适应司法保障分级分类负担的体制改革,尚有许多基础性工作要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发展水平不平衡,在推进技术应用和人才支撑方面存在不足;法院物质装备水平总体较低等等。这些问题的妥善解决都需要领导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有逐年加大司法行政经费的投入比例,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物质文化需要。

4、不断引进专业性高素质行政管理人员。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离不开专业性高素质的行政管理人员。近年来,对法官职业化强调很多,但对法院行政管理人员的专用性讲得比较少,在客观上造成了行政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性人才,使其变成了一项是什么人都可以干、可有可无的工作,行政管理队伍庞大,效率低下,并且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为此,必须像加强法官教育培训那样重视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如从事司法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职称,司法秘书工作人员要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功底,党务人事工作人员要有很强的党性和公道正派的作风,所有人员都要会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工具,不断提高办公效率。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激励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效率和效能,畅通行政管理人员进口和出口,对于不适合岗位的人员要及时清除出行政管理队伍,建设一支专业性高素质的行政管理队伍。

 

来源:资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谭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