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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偷蜂蜜巧克力,超市女贼被判刑
作者:张朵  发布时间:2012-01-13 14:41:23 打印 字号: | |
  一女子与同伙连续两次在同一超市行窃,先偷蜂蜜再偷巧克力。近日,资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1年8月31日上午,被告人陈某伙同刘某(在逃)来到资阳区家润多超市实施盗窃,刘某趁人不注意时,将货架上价值1316.8元的周氏蜂蜜装入携带的黑色挎包内,陈某在一旁望风,将蜂蜜区货架上的货重新摆好掩人耳目。由于采取了某种技术手段对蜂蜜进行消磁,两人得以顺利走出超市。

  事后,超市保安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偷窃行为,并记住两窃贼模样。2011年9月12日,陈某再次与同伙刘某、彭某(另案处理)来到同一家超市作案,刚进门即被保安认出。在三名超市工作人员的跟踪尾随下,毫不知情的三人以同样的手法盗窃了价值504.9元的11盒德芙巧克力,经过安检门时,陈某、彭某被当场抓获,刘某脱逃。

  据悉,为筹措吸毒资金,这已是陈某两年内第二次站上法庭。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对其从重处罚。考虑到其如实供述了其罪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其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资阳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