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市委市政府在中心城区开展的打击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整治行动,资阳法院依法快审快结本区“违建”案件。3月30日,资阳法院判决一起非法开发销售房地产刑事案件,成为全市整治“违建”行动刑事判决第一例。资阳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6年2月28日,龚某以每亩15000元的价格从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马良社区马口塘组非法买得6.474亩土地。2009年下半年,被告人谢某在该土地上建筑房屋1栋并用于出售,其中卖给昌某房屋1套,卖给欧阳某某房屋1套。2011年10月14日,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资阳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房地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