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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担当 敢于亮剑
全国法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作者:罗书臻  发布时间:2015-02-16 14:38:34 打印 字号: | |
  过去的一年,全国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在各级纪委和各级法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聚焦反腐中心任务,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积极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创新监督责任落实机制

  2014年,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本院党组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细化责任落实的具体措施及分工方案,督促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许多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积极协助党组建立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制度、召开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约谈辖区法院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等,“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机制在各级法院普遍建立。

  与此同时,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司法巡查的监督范围,并按照“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要求,探索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在对一些严重“四风”问题或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进行查处时,既追究直接违纪人员的违纪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失职渎职责任,全年共对73名法院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最高人民法院还将6名法院院长被问责的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开通报。

  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定位,厘清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法院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印发了《关于对各级法院纪检组长分管工作及兼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督促各级法院的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工作或兼任其他职务。为了突出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业,将工作重心更好地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一些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对本部门原有的机构职能和力量配置进行了调整,如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原综合室与办公室合并,腾出编制后增设了一个案件检查室,增强了案件查办力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组建了4个案件查办室,专司办案职责;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成立了信访案管室、监督检查室和审理综合室,并建立了“全员办案”机制。

  推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切实加强权力行使监督

  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聚焦“四风”问题,加强执纪监督,深入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各级法院的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各级法院对分布于全国各地的86个自建培训中心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组织力量对全国21个高院、53个中院和42个基层法院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突击抽查或暗访检查,并抓住五一、中秋、元旦之前的重要时间节点,先后3次对20起法院干警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了公开通报。2014年,全国法院共开展日常审务督察48809次,专项督察9629次,审务评议7639次,现场查纠违规干警1206人次,其中包括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196人,目前已给予党政纪处分177人,给予其他处理19人。

  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通过日常监督、函询谈话、述职述廉等方式,对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干部选任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实施监督,全年共开展函询3929人次,诫勉谈话2696人次,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42181人次。对司法巡查的工作重心及工作方式进行了及时调整,提高了巡查工作的震慑力,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对河南、宁夏、安徽、福建、辽宁、甘肃等6个高院开展了司法巡查,各高、中级法院分别对1033个下级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全年共开展财务专项检查8509次,发现问题243个,纠正问题181个。在过去的一年里,河北、江西、四川等21个省(区、市)法院共增设专职廉政监察员911名,许多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指导本单位廉政监察员积极创新履职方式,充分发挥了廉政监察员在办案一线的日常监督作用。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2014年8月,全国各中、基层法院统一开通了举报受理网站,并与先期开通的最高人民法院举报受理中心网站和各高院举报网站进行了联网对接。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积极探索上下联动的查案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带头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在院机关及直属单位查处违纪违法干警7人(含2013年未结2人),同时注意加强对地方法院查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地方法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2108人,结案处理1937人,同比分别上升154.3%和172.8%;目前已移送司法处理18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33人,同比分别上升14.6%和164.2%。

  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注意提高自身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举办各类培训班1242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1710人次,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积极改变作风,全年共开展各种调研活动4755次,并转化成果1540个,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组织力量分赴6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开展调查研究,并向院党组提交了关于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同步推进廉政机制建设的专题调研报告。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主动加强对自身队伍的日常管理和日常监督,坚持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的举报线索进行优先核查,全年共查处违纪违法和失职渎职的纪检监察干部11人。在各地党委和法院党组的重视支持下,各级法院去年又新增纪检组67个,新增内设监察部门69个,充实纪检监察干部478人,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