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想不到你们这么晚了还来给我送执行款……”。5月13日晚上,申请人李某从资阳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3万元的执行款时,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因租赁合同纠纷,李某将黄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由黄某支付李某租金11万元。判决生效后,黄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为此,李某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自动履行义务,但黄某既不按期申报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5月13日下午,执行法官将其传唤到案,向其释法明理,并说明后果及执行措施。迫于执行压力,黄某当即履行3万元,并就剩余部分的还款义务达成了协议。
该案执行下来,时钟已指向晚上九点,考虑到申请人李某到法院来领执行款不方便,执行法官决定送款上门,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