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资阳区人民法院,感谢执行法官,保障了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6月12日,资阳区人民法院集中兑付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执行款,来自某小区的21名业主从法官手里领到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30余万元逾期交房违约金。其中一对业主夫妇王某某、高某某在拿到案款后,连连道谢。
据悉,21名业主与益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签订某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事由以及逾期支付违约金的有关事项。后因该公司自身因素未能在工期内顺利竣工并将住房按期交付业主。业主们要求该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未果,遂将其诉至资阳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该公司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但该公司拖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迟迟不予支付违约金,于是业主们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资阳区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耐心做工作、讲法律、摆道理,但该公司仍不积极配合,执行法官依法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果断采取网络查询等各项措施,密切盯紧银行账户和公司财产,及时冻结资金、扣押财产。通过多种有效执行手段,该公司迫于多方面压力,最终履行判决,支付了逾期交房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