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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当班|不枉不纵护公正
  发布时间:2019-03-12 10:16:09 打印 字号: | |

   正文
   不枉不纵,定纷止争,这是大众对刑事法官的印象和要求;“带着镣铐跳舞”,这是刑事法官对刑事审判工作严谨程度的形象比喻。那么,这些手握法律准绳的法官,他们的工作到底是怎么开展的?3月8日,记者来到资阳区人民法院,零距离体验刑事法官的日常工作。

   扫黑除恶不手软
   8时25分,法官曹绍华早早来到办公室。他换上制服,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今天要审理一个涉黑案件,还要做些准备。”曹绍华聚精会神地翻阅案件材料,并不时做着笔记。
  9时许,曹绍华和法官刘静一起参加合议庭会议,再次商讨案情和疑点。
  9时半,一声锤响,庭审正式开始。核实被告人身份,宣布案由和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开展法庭调查,组织法庭辩论……整场庭审一直持续到14时30分。期间,工作人员仅利用短暂的时间匆匆吃了午餐。
  曹绍华告诉记者,涉黑案件往往面临涉案被告人多,多笔犯罪事实交叉,罪名涉及面广,卷宗多;且被告人及辩护人一般是做无罪辩护,控辩双方争议大,庭审时间长,裁判文书撰写难度大。他说:“法官的职责就是在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同时,查明案件事实,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依法认定黑恶势力犯罪,并予以严惩,震慑犯罪分子,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利。”
  2018年,资阳区法院以敢于亮剑和“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重点办理,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2案68人,审结21案63人。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工作人员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审阅案卷,制作裁判文书,严格依法定罪量刑,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视案件质量为生命
  10时25分,法官胡潇来到益阳市特殊涉毒人员收治中心,审理一桩妨害公务案件,由于此案被指控人患有特殊疾病,不宜前往法院接受庭审,所以只能将庭审地点移到这里。因为该收治中心正好有工作要处理,胡潇只能站在门口等待。“出来庭审,在外等待是常有的事。”10时53分,胡潇才进入收治中心,开始庭审工作。
  有人称刑事法官是“带着镣铐的舞者”,用以形容刑事审判的艰辛与严谨。“法官一个案子,关乎当事人一辈子。刑罚关乎每一个当事人的生命自由权,我们必须慎之又慎,视案件质量为生命。”胡潇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工作中,胡潇始终以铁案标准要求自己,不放过一个细节,不放过一个疑点。
  作为一名女刑事法官,胡潇天天和各种犯罪行为打交道,特别是恶性的刑事案件。作为审判者,她会翻阅大量卷宗,查看证据,并不断地学习法学知识,熟悉法律,熟练运用法律,依法判案。作为一名刑事法官,胡潇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处事原则。她说:“我们既会面对受害人,也会面对犯错和违法的犯罪嫌疑人,光有嫉恶如仇的心态不行,也不能一味地同情受害人,要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材料,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不偏颇任何一方。”

 
来源:益阳日报
责任编辑:资阳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