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资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王某虎、徐某等19名被告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杀人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0月以来,以被告人王某虎、王某辉、王某平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王某光、熊某彪、李某等较为固定的重要成员;以被告人徐某、陈某理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某平、熊某龙等较为固定的重要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三次以上犯罪活动,分别形成了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两大恶势力犯罪组织。
为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审理,资阳区法院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制定了庭审方案和应急安保方案,其中7名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法庭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
因本案涉案人数较多,且案情复杂,庭审预计将持续两天。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