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30日,资阳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重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依法分别判处孟某久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温某力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审理查明:2020年5月,被告人孟某久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事先在网络上购买了益阳市政府有关领导电话簿,另从他人处购买了电话卡、洗钱银行账户等作案工具。之后,孟某久邀集石某孩(另案处理)、方某中(另案处理)及被告人温某力加入该团伙,前往山东省菏泽市,冒称“益阳市消防支队政委某某”身份,向益阳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发送手机短信,诱使对方回电。对方回电后,孟某久、石某孩等人谎称益阳市消防支队有停车场、操场等工程项目,请对方帮忙介绍小型施工队。等待对方介绍的施工队人员被害人回电联系时,孟某久、石某孩等人假意与其洽谈,并谎称将该项目交由其承揽,在骗取被害人信任的同时又以益阳市消防支队急需采购一批消防器械为由,请对方帮忙联系代购,并要求对方联系其指定的“消防器械供应商”。当被害人电话联系时,孟某久、石某孩等人又分别冒充“消防器械供应商”与其协商,利诱对方相信,并要求被害人将购买消防物资的资金直接转入指定账户,从而完成诈骗。通过上述手段,孟某久、温某力等人骗取他人财物共计72.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孟某久、温某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送短信、拨打电话,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从严惩处。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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