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人民法庭和沙头人民法庭全面恢复驻庭办公,就地立案,定分止争,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收获着辖区群众的好评和认同。
直接立案,减轻诉累真便民
7月7日,家住资阳区沙头镇的陈某说:“去年和几个工友一起帮某公司搞装修,装修完工后对方打了个欠条,就玩起了失踪,我准备来沙头法庭咨询诉讼,然后再搭车去资阳区法院,没想到,法庭当天就立案受理了。真是节省了不少时间。”
今年6月29日,沙头人民法庭全面恢复驻庭办公,法官不仅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和接待当事人,而且吃、住在法庭,改变过去办公楼闲置,法庭干警统一在院机关审理案件的局面。沙头法庭庭长陈亮说:“全面恢复驻庭后,既方便了就近、就地服务群众,也更好地延伸司法服务功能,为辖区群众、企业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
倾情调解,定分止争促和解
“我离婚和小孩抚养权的事,没想到来法庭不用开庭就得到了妥善处理,终于了却了我的一桩心事。”家住新桥河镇的龚某感慨道。据了解,龚某与龚某羊于2011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一子。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就离婚事宜多次进行协商,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向新桥河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新桥河法庭庭长伏颖分别倾听了双方诉求,了解到龚某与龚某羊夫妻已无和好的可能,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6月29日,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双方的婚姻历程、如何理性处理婚姻问题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耐心劝解。经调解,双方均认识到应理性面对问题,协商解决婚姻纠纷,避免在离婚持久战中加深对各方的伤害,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龚某与龚某羊的婚姻虽无法挽救,但经承办法官倾情调解,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资阳区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破解法庭“空心化”“走读庭”现象,把巩固和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紧贴人民群众需要,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研究制定了多项整改措施,多方筹措资金100余万元,对新桥河、沙头两个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办案系统进行了全面的维修升级。据统计,自6月29日,全面恢复驻庭办公以来,新桥河、沙头两个人民法庭共计为辖区群众现场立案14件,调解矛盾纠纷12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尽可能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