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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善意执行获“三赢”
作者:曹珍瑛  发布时间:2021-12-01 10:26:49 打印 字号: | |

“多亏了你们,这么快就让我拿到了房产证。”11月18日,谢女士拿着刚下发的不动产权证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原来,早在几个月前,谢女士购买了郑某名下的房屋,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却发现郑某因与彭某有民间借贷纠纷,被法院查封了其想要购买的房屋并冻结了郑某的银行账号,造成郑某无法将购房款退还给谢女士,郑某的房子又无法过户的两难局面。情急之下,谢女士叫上彭某与郑某一起到法院找承办该案的法官,请求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得此情况后,当即组织三方进行协调,但申请执行人彭某质疑郑某与谢女士交易的真实性,如果双方串通欺骗,自己权利将得不到保障;被执行人郑某表示目前房地产交易处于低谷期,如果由法院拍卖,可能低于谢女士所给出的价格,不足偿还其他欠款;谢女士又认为,支付给郑某的首付款被冻结了,将要购买的房子也被法院查封,担心房财两空。

承办法官在耐心倾听三方当事人意见后,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原则,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最终彭某与郑某达成和解协议,由谢女士代郑某向法院支付执行款25万元,彭某同意解除对涉案房屋的查封,待谢女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法院向彭某发放执行款25万元。签订和解协议当天,谢女士就拿到了房屋不动产权证,彭某领到了25万元执行款,郑某收到购房的尾款后偿还了其他欠款,三方当事人均表示非常满意。  

百姓利益无小事!今年以来,该院执行局秉承善意文明理念,执结案件1588件,执行到位金额 1.18亿元,以最小的执行成本、最温和的执行方式,保障了多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资阳区法院
责任编辑:资阳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