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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伤自己老婆后取得谅解,法院怎么判?
作者:周敏行  发布时间:2022-10-12 10:33:14 打印 字号: | |

打别人不行!

打老婆行不行?

必须“刑”!!!


因犯故意伤害罪,1982年被判刑;

又犯故意伤害罪,1991年被判刑;

2022年,打老婆致轻伤,判不判?

请看本期案例!


基本案情

李某某与郭某系夫妻关系。2022年4月20日13时许,李某某因索要生活费与郭某在某娱乐室内发生争吵,李某某动手打了郭某头部和腹部,致郭某受伤。经鉴定,郭某腰2、3、4椎体左侧横突骨折,其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郭某左侧第6、7前肋骨折,其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2022年6月28日,李某某取得了郭某的谅解。

2022年8月9日,经民警电话通知,李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某虽自愿认罪认罚,但其认为事出有因,其索要生活费时被郭某当众恶语相拒,使得自己丢了面子,故一时愤怒才打了郭某,事后亦取得了郭某的谅解,这只是二人之间的家务事,没有必要经由法院处理。

法院判决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故意伤害郭某身体,致其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李某某具有认罪认罚、自首、刑事前科等量刑情节,故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某拘役六个月。

家门背后并非法外之地,丈夫殴打妻子亦非简单的“家务事”,是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甚至生命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施暴者必将受到法律处罚。本案因家庭纠纷引起,李某某的殴打行为造成郭某轻伤后果,尽管郭某是李某某的妻子,是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但该特定身份并不违反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亦不能成为李某某出罪的抗辩理由。李某某曾因故意伤害罪数次被判处刑罚,如今又对家庭成员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虽取得其妻子的谅解,但仍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故不宜对其适用缓刑。

法官寄语

家庭是温暖的港湾,不是充满硝烟的战场。家庭暴力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家庭中一方如有暴力倾向、情绪控制能力不足,被侵害者要及时寻求帮助、冷静处理、保护自己,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尽快就医治疗,申请伤情鉴定,注意保留证据,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对暴力行为“零容忍”。


 
来源:资阳区法院
责任编辑:资阳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