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推动建设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制度,认真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简案快审,优化司法资源配置。5月26日上午,资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速裁程序首次集中开庭审理3起危险驾驶、盗窃案件,并当庭宣判。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逐一宣读各案起诉书,简要罗列案件证据,对三名被告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承办法官胡潇按照“提速不减质、简流不减权”的要求,详细询问三名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核实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并认真听取三名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经审理,法院依法当庭作出判决,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二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决宣告后,三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息诉,自愿认罪伏法。
此次刑事案件集中速裁“第一槌”的成功敲响,是资阳区法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打造高效优质刑事审判,提高办案质效的新举措,既实现了诉讼成本和时间的“双减”,又体现了司法资源的高效整合,切实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
今后,资阳区法院将持续推动刑事案件“速裁”常态化,逐步加大集中开庭审理案件的数量,有效发挥集中审理的效率优势,提高审判质效,让公平正义以更高效、高质的方式得以实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