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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围墙边的“临时法庭”

作者:曹珍瑛 谭赞霞  发布时间:2024-04-10 14:21: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资阳区法院沙头法庭干警着国徽、抱着卷宗来到辖区洞庭村,在围墙边搭起“临时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皮某甲系智障人士,被告皮某乙身患疾病,家境困难,双方办理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女,女儿同为智障人士。之前,皮某甲因身体原因一直由皮某乙母亲照料,不料其母亲两年前去世,皮某甲生活无法得到保障。皮某甲母亲等亲属曾经与皮某乙协商离婚事宜,但双方就相关补助、女儿抚养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皮某甲母亲以指定监护人的身份向沙头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两人婚姻关系。

    为了让双方打开心结、有效沟通,法官认为如果能将开庭场所设在庄严的法庭之外,将更有利于做调解工作,再三考虑后,干警最终将“临时法庭”搬到了洞庭村部围墙边。庭审现场,双方时而相互指责埋怨,时而低头沉默不语,为避免矛盾升级,在得知双方离婚态度都十分坚决后法官休庭进行调解。

经过多方释法明理,在法官耐心引导下,两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与村委及时沟通,就皮某甲的贫困补助和残疾补助申领等事项进行了交流与衔接,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的热心服务表示感谢,该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临时法庭,走出的是法院大门,但走进了群众心门。接下来,资阳区法院将继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坚守“如我在诉”初心,扎实开展“巡回审判+巡回释法”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

 

来源:资阳区法院
责任编辑:资阳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