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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法庭携手“老夏”温情调解补裂痕

作者:曹珍瑛 曹绍华  发布时间:2024-04-12 11:17:41 打印 字号: | |

今年4月,资阳区法院新桥河法庭“老夏调解室”正式成立,充分发挥老夏在村内人员熟、情况明、离得近、威望高的独特优势,突出人民调解在诉源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凝聚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坚实司法力量。

“曹法官,我们夫妻三天一大吵,二天一小吵,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近日,夏女士走进新桥河法庭,掩面哭泣诉说着多年婚姻中的种种艰辛过往以及目前家庭生活所面临的困境,并咨询起诉离婚事宜新桥河法庭庭长曹绍华耐心接待并认真倾听了夏女士的心声经了解:夏女士与其丈夫王某结婚二十载,育有二子,夏女士在家经营一家小超市并照顾两个孩子,王某在外经营砂石生意,通过双方不懈努力,共同添置了房屋、汽车等家庭财产,家庭关系和谐,但两年前王某因生意经营不善亏损严重,之后意志逐渐消沉,沉迷打牌、喝酒,脾气也越来越暴躁,对家庭及小孩缺乏应有的照料,双方为此屡次发生争吵并大动干戈。

承办法官随后向当地村委及其丈夫沟通,发现双方具有深厚的夫妻感情,调夫妻关系有很好的基础,同时夫妻双方与老夏同村居民,而老夏系“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有丰富的社会调解经验,在当地具有很高的威望。于是,新桥河法庭主动将“调”向前延伸,积极邀请老夏进驻法庭,携手联合调解。


“老夏调解室”内,一改往日审判庭的严肃,取而代之“会客厅”一样的温馨,墙上还展示“和为贵”文化标语,为当事人营造了安静和谐的氛围。

通过与双方多次交流发现,夏女士起诉离婚很大原因是由于夫妻间缺乏沟通的缘故于是法官从法理角度,老夏从情理角度,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打开心扉王某承认近年自己的不足以及一些错误的做法,表达了对经营家庭的想法、打算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夏女士亦表示谅解王某,愿意再给这段婚姻一个修复的机会,夫妻二人破涕为笑重新拥抱在一起。

“老夏调解室”的设立,既是桥梁又是纽带,通过调解员和法官携手发力,推动实现群众的事情群众解,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资阳法院将持续推进“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向纵深发展,采取更多标本兼治、善借外力的方式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发挥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的优势,推进法庭调解进社区、进乡村,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资阳区法院
责任编辑:资阳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