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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款分割“结”难开,巡回审判“巧”化解

作者:新桥河法庭 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4-08-12 08:46: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资阳区法院新桥河法庭将庭审搬进辖区蓼园村村委,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共有纠纷案件。



原、被告系亲兄妹,2024年1月,原、被告之父在某公司安装作业时不慎坠落身亡,后原、被告与某公司签订赔偿协议,由某公司一次性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被告收到赔偿款后一直未分配给原告,双方进而引发纠纷。

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分析认为,虽然该案案情相对比较简单,法律关系也比较清晰,但单纯的一判了之,不利于双方亲情关系的维护,甚至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为此,法官在开庭之前多次主动前往当地村委走访了解情况,倾听双方意见,充分了解原、被告双方的家庭情况及家庭关系,通过释法析理,双方对抗情绪有一定的缓和,为该案的审理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为进一步打开双方心结,实现案件事了,法官将巡回法庭直接搬进村委,邀请村委干部及亲属、村民代表参与。在休庭调解过程中,法官与村委干部等多方联手从“情理”及“法理”多角度释法说理,充分考虑双方各自的角度,通过背靠背、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经过4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在晚上9时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进行了兑付。至此,一场因赔偿款分配引发的兄妹纷争在法官与村委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化解。



新桥河法庭继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法庭搬进村委审理该案,既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又挽回了血缘亲情,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资阳区法院将坚持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让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用心用情为司法导向,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多元机制,形成化解纠纷“同心圆”,打好诉前、诉中调解“组合拳”,实现定纷止争“最优解”。


 

来源:资阳区法院
责任编辑:资阳区法院